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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春小提醒】
新北市各類場所記得需要申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哦🧯

📌申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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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春小提醒】
新北市各類場所記得需要申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哦🧯

📌申報方式:依消防法第9條規定,委託消防設備師、士或檢修機構(16層以上建築物)辦理年度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作業,可依👉個別申報或👉建築物整棟申報擇一辦理。

📌申報期限:按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第5條規定之期限,應於每年3月底前(僅108年得延至6月);5月底前(僅108年得延至8月);9月底前與11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。

📌專技人員完成檢修後會將「檢修完成標示」張貼於消防設備上。

📌若未依限辦理,將按消防法第38條第2項,處管理權人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緩,並通知限期改善;屆期未改善者,得按次處罰。

⬇️也可以參考下方 #新北消防發爾麵 的影片哦⬇️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TPC119/videos/2259313454138067/?v=2259313454138067

#新北市政府消防局
#GOCHU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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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橋西區立委參選人 現任新北市議員 警察大學法學士 公費留美犯罪碩士 台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組長 現任亞洲警察學會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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